运输包装
和块包装PILOPRODUCTION
码垛,贴标签,运输和储存
GOST 19041-85(ST SEV 2373-80)
莫斯科
IPK出版社标准
1996年
联盟SSR的国家标准
运输包装和PILOPRODUCT单位包裹
码垛,贴标签,运输和储存
运输包装和锯材多件包装。包装,标记,运输和储存
GOST 19041-85(ST SEV 2373-80)
简介日期01/01/87
本标准适用于针对国民经济和出口需求而制造的针叶树和硬木锯材的运输包装和木块包装,并规定了其包装,标签,运输和储存的要求。
该标准不适用于来自obapol,木制容器部件,飞机锯材和坯料的包装。
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定义见附录1。
1.包装
1.1。包装和块包装的形状和大小
1.1.1。锯切产品的包装和块状包装必须具有矩形横截面并且具有一个或两个对齐的端部(图1-3)。
1 - 一排; 2英尺; 3 - 垫圈; 4 - 约束; 5 - 标签; 6 - 标记
该死。1
允许使用具有一端锥形形状的包装(图1c,d)。
1 - 标记; 2 - 包装
该死。2
对于锯材的铁路运输,允许使用梯形截面包装来填充铁路装载量规的上部狭窄部分。
当形成块封装时,长封装放置在下排,短封装仅放置在上排(图3)。
(修订版,第3版)。
1 - 包; 2 - 垫圈; 3 - 约束力; 4 - 标记; 5 - 顶行包装; 6 - 底行包装
该死。 3
1.1.2。封装和块封装的横截面尺寸符合GOST 16369-88。
1.1.3。包装和块状包装的长度由它们形成的木材的最大长度决定。
1.2。包和块包的组成
1.2.1。包装必须用相同等级,一个宽度和厚度的锯材包装。
注。木材属于无价值的群体,被认为是一个等级。
堆放在一个包装中的锯材的种类组成必须符合该锯材标准的要求。
在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堆叠在不同等级和宽度的锯切产品的包装中,条件是保持包装中所有行的相同宽度。
1.2.2。包装的锯切不超过四个相邻的长度。
允许将锯材堆叠在包装中并沿着长度拼接。同时在极端的脚和两个或三个下排的包装堆叠的最大长度的锯材没有连接。当形成具有沿着薄木材长度对接的包装时,在一个 - 两个下排中堆叠厚度为32mm或更大的木材。在极脚的中间部分,除了两排或三排上下排之外,允许将木材和坯料堆叠成一排,沿着长度方向拼接(图2a,c)。当形成根据GOST 26002-83和GOST 9302-83生产的木材包装时,不允许沿着长度进行拼接。
包装木材用于出口时,必须堆放相同长度的木材。与外贸协会达成协议,可在包装中铺设两到三个相邻长度的锯材。
(修订版,第3版)。
1.2.3。块包装必须包含属于同一批次的相同宽度和高度的包装。
1.2.4。当包装厚度为32毫米及以上的锯材时,在高度为850毫米及以上的包装中,应有两排垫圈,高度为1/3,高度小于850毫米的包装 - 一排垫圈高度为1/2;当包装厚度小于32毫米的锯材时,三排垫圈通过1/4高度,两排垫圈通过1/3高度。
垫圈的厚度应为10-25毫米,宽度不小于40毫米。在同一排应该铺设相同的厚度。
在包装锯材时,如果其厚度和长度不超过标准垫圈的尺寸,则允许使用锯材作为垫圈,从中形成包装。
1.2.5。沿包装长度连续排列的垫圈数量应为:
最长为3,75米的包装 - 2个;
适用于3.9至5.5米长的包装 - 3件;
用于长度为5.7或更多的包装 - 4个。
1.2.6。极端垫圈从包装的末端以0.3-0.5米的距离放置 - 包装长达4.0米; 0.5-0.9米 - 包装长度超过4.0;中间的距离彼此大致相同,距离极端的距离大致相同。当根据第1.2.2条将多个长度放置在锯材包装中时,最外面的垫圈放置在距离最小长度的锯材末端不超过0.3米的位置。
枕木铺设在没有垫的包装中。
(修订版,第3版)。
1.2.7。块状包装中的包装由垫圈隔开,垫片的厚度为50至75mm,宽度至少为75mm。
沿块包装长度的垫圈数量应与包装中的相同。如果块封装的顶行由短封装形成,则每个封装必须由至少两个垫圈支撑。
1.2.8。垫圈的端部不应突出超过包装和块状包装的侧表面。
木垫不应该有软腐,而出口材料也应该是树皮和虫洞。
木垫的含水量不应高于包装的锯材的含水量。
1.3。捆绑工具
1.3.1。根据GOST 14110-80和(或)一次性包装方法(捆扎),用于形成锯材包装,使用多圈包装(线)。
在混合铁路 - 水通信中运输锯材的包装(块状包装)时,应按照GOST 14110-80使用吊索。
允许使用一次性包装工具。
(修订版,第2号修正案)。
1.3.2。袋子上的线数应该是两个。
1.3.3。皮带必须由冷轧低碳钢,全强度普通精密胶带制成,符合GOST 3560-73,宽20 mm,厚0.5 mm,临时抗拉强度至少为600 N / mm2或钢丝,根据GOST 3282-74直径4 mm临时抗拉强度至少为300 N / mm2。
包装上的带子数量必须等于垫圈的垂直排数。
绑定应位于包装上,垫圈的位置或靠近它们的距离不得超过后者的宽度。
根据胶带末端的连接类型,安装了两种类型的带子:带有密封件和带有密封件的带子
1.3.4。在形成锯材的包装时,允许使用棒线捆扎。线束由两个木条(顶部和底部)组成,其横截面为50'50mm,其长度比包装的宽度大100mm,并且根据GOST 3282-74,两根金属丝的两个侧面金属丝刮板在两个螺纹中具有4mm的直径。 4-6.5米长的包装用三条带固定,短条带 - 两条。两个外部绑带设置在距离包装端部0.3-0.9米的距离处,第三个 - 位于包装的中间。
1.3.5。钢丝带和棒线带不用于出口的锯包的形成。
1.3.6。根据其强度,允许使用其他捆扎材料。
1.3.7。在包装的锯材包装验收试验期间,锯材的供应商应对锯材的符合性与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控制。当该试验受到总数的5%,但不小于6。
1.3.8。使用IN-400装置检查张力与本标准要求的一致性,或者在侧支中间以100N的力拉动时的偏转量。在1米的长度上偏转不应超过10毫米。
1.3.9。根据GOST 15846-79,用于远北和难以到达地区的锯材包装。
1.3.10。运输干锯材(含水量不超过22%)时,包装用防水纸包裹(图2b)或在上排锯切产品下面的包装中放置防水纸或薄膜。
2.标记
2.1。锯切产品包装必须带有尺寸为80'120 mm的标签,并在其上应用以下细节,确保标记的安全性:
收货人姓名;
目的地名称;
制造商名称或其商标;
锯材名称,标明等级(质量组),木材种类,横截面尺寸,mm;
包装或块状包装中锯切产品的数量,m3;
锯材标准的指定。
对于枕木,还要指明其类型,而不指定横截面的大小。
标签应由纤维板,纸或胶合板制成,封装在透明防水信封中,并在最方便,观看最佳的地方用线或麻线固定在包装上。填写标签的一个例子在强制性附件2中给出。
(修订版,第1,3号修正案)。
2.2。用于出口的锯切木材包装的标记应施加在扁平端右侧的包装的顶面和侧面上,距离右上边缘和末端75-100mm(见图1a和2b)。
标记在一行中涂有不可磨灭的涂料,字母和数字的高度为100毫米。标记(字母,数字,符号组)之间的距离必须至少为100 mm。与消费者的字母和数字高度相协调,允许45毫米。允许的高度标记偏差+5 mm。
用于出口的毛边锯材的包装标记应贴在标签上或包装的上排,距离右侧边缘75-100毫米。
包装标记必须包含以下详细信息:
V / O“Exportles”的商标(图4);
批号(提单);
包裹号码;
木材横截面,mm;
包长度,m;
技术控制印章;
印章KD(关于室干燥的信息)。
(修订版,第1号修正案)。
2.3。在包装高度的2/3处和距离端部150mm的位置处,应在下包装的侧表面上标记一块边缘锯材。
字母和数字的高度 - 100毫米。
标记块状无毛边锯材应贴在标签上,该标签贴在块状包装的一侧,以便进行极端捆扎。
标签应标明:
制造商的标志;
区号。
3.运输和储存
3.1。根据铁道部批准的货物运输规则和装载和保护货物的技术条件,所有类型的运输都运输包装的锯材。
(修订版,第3版)。
3.2。在装载,运输和卸载过程中,干燥锯材的包装和块状包装必须防止降水。
3.3。干锯材的包装和块状包装应存放在封闭的仓库中。如果袋子和块袋用防水纸或薄膜保护,或者在堆叠的袋子和袋子被屋顶和侧护罩封闭的情况下,它可以存放在开放的仓库中。
3.4。锯切产品的包装和块状包装的形成,仓库区域的选择和准备必须符合GOST 3808.1-80和GOST 7319-80的要求。
在封闭的仓库中,基础的高度必须至少为300毫米。